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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試用期第三天被辭退 “準點下班”有錯嗎?-視焦點訊

時間:2023-03-17 07:35:10    來源:華商網    

新聞背景


(資料圖片)

試用期準點下班

被以工作紀律差等理由辭退

近日,一則有關“準點下班”的短視頻引發(fā)眾議。3月2日,上海王女士稱自己在試用期第三天就被辭退,老板給出的理由是前一天下班時間太早。然而,公司規(guī)定上班時間是上午9點半到下午6點半。試用期第二天,王女士于18點33分在公司用電腦給領導發(fā)了消息,領導沒有回復,于是決定下班。次日早上被領導叫進辦公室一頓訓斥,并出了一個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以“無故頂撞上司,工作紀律差,不以公司利益為首”的理由開除了她。

面對試用期3天就被開除的局面,王女士認為,試用期上班的時候她給老板發(fā)消息,到下班了老板還沒回,所以自己準時下班?!拔腋I導說,你沒回我呀,他說我必須要秒回你嗎?我沒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嗎?”王女士表示,她認為既然老板沒回復,正點下班理所當然,這并不是自己的問題,希望公司按法律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

此視頻一出便引發(fā)網友討論,多數網友認為,準點下班天經地義,公司格局太小,并質疑公司是否遵循《勞動法》。但也有網友認為,試用期還是要盡量多表現。

市民觀點

正方

下班時間是工作和生活的分水嶺

35歲的任女士在北京一家公司做銷售,“我們每到年底,訂單超級多,下班都到凌晨了。之前疫情時居家辦公,才是真的痛苦,居家辦公沒有明確的上下班時間,每天從睜眼到閉眼都在工作?!彼f,年初相對是淡季,每天就期盼著能按時下班,但經常會遭遇下班前被領導通知去應酬的情況,“8小時工作制是人類斗爭的成果,應該珍惜并保持住,下班時間是工作和生活的分水嶺,時間到了就該切換模式了。工作忙的時候晚下班能理解,不忙的時候領導也應該有邊界感,員工們也有自己的生活?!?/p>

需要內卷的是工作能力而不是下班時間

38歲的宮女士認為,現在的人們向往“準點下班”,其實是反內卷的一種表現,“健康的工作狀態(tài)應該是高質高效的,上班時間內規(guī)劃好工作內容和時間,干好該干的事,準點下班擁有下班自由。有些加班沒有實際意義,都是做給別人看的,反而內耗?!彼f,“下班自由”敢想不敢做,“大家都不走,我怎么好意思走?”這樣的想法禁錮了不少人,“所以不光是員工,更重要的是老板,要樹立正確的企業(yè)文化,不要把時間精力用在形式上。需要內卷的是業(yè)務能力,而不是下班時間。”

中立

有緊急工作可以加班

“作秀式”晚下班不可取

30歲的王女士是一名大學教師,“我覺得試用期準點下班,這個問題答案不是絕對的?!彼f,如果說自己本身的工作任務還沒有完成,且這項工作要得比較急,只是為了掐點下班就到點必須走,確實不可取。另一方面,如果說工作都完成了,準點下班是合理的,避免“作秀式”加班,“我覺得用人單位不應該以員工是否準點下班來判斷員工工作是否努力?!?/p>

能否按點下班跟單位性質領導風格有關

45歲的杜先生在漢中做能源產業(yè),他認為準點下班沒有錯,但具體還要看工作的實際情況,“有些部門管理自由,完成工作、業(yè)績、任務的前提下,領導并不在乎員工是否要必須到崗或者按點下班。但有的部門哪怕沒有事,必須按點下班,這個跟工作性質、內容,單位性質、情況以及領導的風格有關?!?/p>

反方

對新人考核面窄指標單一

試用期應適度積極表現

25歲的咸陽市民李女士說,準點下班肯定不可以是被辭退的理由,“對于女子試用期第三天被辭退一事,不知全貌不好評判,但我想準點下班恐怕不是她被辭退的唯一原因。如果純粹因為這個原因被辭退,那就趁早離開這個地方吧!這樣的企業(yè),確實也不值得。”李女士說,“剛開始公司對新人考核的面會比較窄,看的指標也比較單一,作為新人也應該適度地積極表現?!?/p>

試用期要“有眼色”

新人不能“說走就走”

59歲的丁女士已經退休,年輕時是工廠的一名技術工。丁女士說,按理說下班準點走是沒錯的,可是一個新人,就不能說走就走,“像上海女子試用期第三天被辭退一事,當事人發(fā)信息后領導沒回她,那就更不能先走了,這種潛臺詞就是有意見了。年輕人試用期要有眼色。”

下班故事

頭天加班第二天晚去 被領導批評工作態(tài)度有問題

34歲的陳女士在西安一家企業(yè)上班,“前些年,我剛到新部門的時候,雖然已經是正式工了,但也有老師帶我。老師的活都是我干,我干完他檢查,沒問題了就下班。帶我的老師特別拼,天天都加班到很晚,我們上班時間理論上是朝九晚五,但我才去新部門,上下班時間跟老師一致,每天晚上都到九十點才能下班?!标惻炕貞?,當時是夏天,她約了工人晚上八點半裝空調,“工人晚上九點就下班了,那天我問老師能不能把工作分擔一下,八點半得回家。老師說不行,工作都得我做完??照{可以第二天上午裝,十點多裝完再來,不用給領導請假,沒問題的?!标惻空f,她和工人改了時間。結果沒想到,第二天上午,九點多空調師傅還沒上門,領導的電話就打來了,“領導說我工作態(tài)度有問題,老師都上班了我還沒來。我當時只覺得自己被坑了,誰讓我自己沒給領導請假,當時就趕緊道歉。這件事我至今記憶猶新。在職場上,新人在上下班時間方面沒有話語權,這是每個新人的必經階段,收斂、不張揚、面面俱到是必備素養(yǎng)。雖然沒人這么規(guī)定,但現實中就是這樣?!?/p>

下班后員工等領導先走 領導納悶員工咋都拖著不走

33歲的張女士大學畢業(yè)后來到珠海,在一家國企上班,“剛開始上班,有個同事神神秘秘跟我說,辦公室領導不喜歡別人比她走得早,每天都得等領導走了再走。”張女士說,單位下班時間是下午六點,但六點就沒人下班,大家都在辦公室里“磨洋工”,直到七點半領導下班走了,大家才離開。

“我就這樣跟著大家一起,不管下班后有沒有工作,每天都是七點半以后才下班,每個人都很疲憊。直到兩年后的一天,和領導熟了以后才知道,領導對于下班時間也是耿耿于懷,他覺得辦公室的人每天下班后拖著不走,結果卻讓別人覺得是他苛待下屬。”張女士說,從那時起,只要她當天工作完成了就會按時下班。

跑業(yè)務時間自由 這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42歲的金先生工作20多年了,“我最不愛去單位坐班,我們的工作性質是在外面跑業(yè)務,工資是按工作量計件?!?/p>

金先生說,他20多年沒換工作是因為工作時間自由,“要是每天在單位必須待到六點半才能下班,都不用單位辭退我,我自己就辭職了?!彼f,時間要用來做實在的事,沒必要花在等領導下班先走這種形式上,“我們單位是周六上班周一調休,我跟領導說周六孩子有一堆課,有事了給我安排,我居家也能辦公。除了開會那是必須要到,我們單位在管理上相對更人性化一些?!?/p>

在外跑業(yè)務領導說“看不到人”

在公司坐班領導嫌“準點”下班

34歲的張先生工作性質屬于營銷類,時間相對比較自由,但經常需要早起趕飛機高鐵,晚上連夜查資料做方案。

張先生說,在十年工作經歷中,唯一一次“炒老板魷魚”,是在陜西一家體育公司,而且連三個月都沒做滿?!拔胰肼毢筘撠熜虏块T,前期需要準備大量素材外,還要經常出去跟相關單位人員對接。每天一大早上班打卡,有時為了一個作品,同事們上午外面跑,下午回來討論,晚上制作到深夜,大家都沒有任何怨言??删褪亲钚量嗟牡谝粋€月,我們部門在月度會上被領導批評,因為白天經常‘看不到’我們?!彼f,捋順第一個月后,第二個月主要保證素材來源、保持與相關單位的對接以及在內容形式上不斷優(yōu)化即可。和第一個月比輕松不少,可自己也真正感受到坐班的痛苦,每天等著打卡下班?!坝幸馑嫉氖?,第二個月我們部門又被領導拐彎抹角批評,因為我們‘準點’下班。”

那天會后,設計部門的一位工作多年的同事告訴張先生,這個公司有“加班文化”。首先,下午六點下班后,只要加班按小時計算到十點都有加班費,所以下班基本沒人走,“他們有時還耍小聰明,在附近吃個飯回來再打卡下班?!逼浯?,他的部門加班是家常便飯,但像一些文職部門其實不需要加班,于是老板鼓勵他們做標書,但要求不能上班期間做。所以,大家就下班做標書,完成一份有收入外還有加班費,所以只要沒特殊情況,大家下班都不走。

“聽完他的這番話,第二天我就找老板辭職,這樣的企業(yè)文化實在無法認同。雖然老板加薪挽留,同時就月度會上的批評一事進行解釋,但我還是走了。”張先生說,剛入職時承諾老板3個月完成部門組建、平臺搭建和內容填充,這些工作自己都已提前完成,遇到這樣的公司,只能說是“三觀不合”。

律師說法

準點下班“沒毛病”合理合法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女子準點下班被辭退一事中,用人單位規(guī)定了上班時間為上午9點半到下午6點半,王女士在下午6點33分給單位領導發(fā)信息后下班,不管領導是否回復信息,王女士都可以下班,因為王女士是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上下班制度下的班,既不違法又不違反用人單位制度。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雇王女士,用人單位的做法則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薄秳趧雍贤ā返?7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蓖跖靠梢砸笥萌藛挝焕^續(xù)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金。

趙良善表示,根據《勞動法》第36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薄秳趧雍贤ā返?1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勞動法》第44條規(guī)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睙o論員工是在試用期內還是在轉正后的工作期內,用人單位都應該執(zhí)行8小時標準工作時制,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否則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倘若員工未拒絕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支付150%的工資報酬。由此也得出結論,準點下班“沒毛病”,合理合法。

網友觀點

網友“商業(yè)布道”:女子稱因準點下班試用期第三天被辭退一事,權益要維護,情商要提高。1.員工的正當權益不容侵犯,要討個說法。2.員工的情商也要提高,你是在試用期第三天,下班3分鐘后發(fā)給老板的信息,發(fā)完沒等回復就離開了公司。這個操作情商失分,這樣在很多公司都活不下去。3.這公司老板格局也太小了,對新人要有包容度,至于大罵一頓辭退嗎?

網友“94我是小米莉兒”:下班時間到了難道還需要打招呼,不是直接就走嗎?

網友“陽光”:我也是打工人,但個人認為試用期應該是雙方選擇和適應的過程,雙方都應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繼續(xù)合同,不然為什么叫試用?但即便試用期辭退,也應該按約定支付已上班期間工資報酬。

委員聲音

《羋月傳》作者、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

加強8小時工作制監(jiān)督

近日,《羋月傳》的作者、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就建議加強對“8小時工作制”的監(jiān)督管理,她表示:“8小時工作制是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每日工作時間。然而近年來,一些行業(yè)和企業(yè)存在違反8小時工作制度的情況,甚至部分企業(yè)‘996’成為常態(tài),廣大勞動者的權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許多員工每天要工作超過12小時,甚至達到16小時以上?!彼J為,超時工作、無償加班、“996”等問題,對于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嚴重違背了法律規(guī)定。

對此,她建議,充分落實8小時工作制,保護勞動者休息權、健康權。加強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休息權保護,對企事業(yè)單位8小時工作制的執(zhí)行情況加強監(jiān)督管理。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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